专利说明书撰写的形式要求

分类:常见问题 发表时间: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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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说明书撰写的形式要求

  专利的申请都要有文件的撰写,对于文件的撰写上的各个信息事项原则也是大家要注意的一个方面。文件包括的信息有: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各一式两份。小编主要先对大家介绍以下有关专利文件说明书的撰写事项。

专利说明书撰写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二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于用前款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写。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第二十三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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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专利说明书撰写的形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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